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,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,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

以后再说X
SCOPE

业务领域

业务领域

商标续展

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,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,需要继续使用的,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,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。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,注销其注册商标。

在线客服
联系方式

热线电话

0532-88970867

上班时间

周一到周五

公司电话

0532-88970867

二维码
线